理论园地

湖北统战记事: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

一、工商界统一战线组织的建立和发展

  (一)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工商业组织
  1950年10月,湖北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上,根据工商界代表的提议,通过了成立湖北省工商业联合会的决议,11月1日,湖北省工商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成立。周仲萱为主任委员。会址设在武昌紫阳路185号,后迁解放路432号。
  1950年11月4日,省委对工商业联合会的工作任务和组织问题作出决定。《决定》指出,省工商业联合会已成立筹委会,各地方已成立的工商界团体均应改名为工商业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是党和政府团结教育私营工商业者执行共同纲领和人民政府的政策法令的群众团体。日常工作是协助政府组织、指导、教育私营工商业者,调查研究本省工商情况,向政府提出建议。4月18日,省委发出加强工商业联合会的指示,责成各级党委检查总结工商联工作,解决好工商联的组织领导与工作方法问题。
  1951年12月7至14日,湖北省工商界召开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在武昌举行,正式成立湖北省工商业联合会。讨论工商业者经营中存在的公私合营、劳资关系、原料供给、税收、改善经营管理等问题。出席会议的有234人,列席会议的19人。中共湖北省委书记、省长李先念和有关负责人刘建勋、邝林、刘济荪等先后到会作报告。会议选出执委100人,常委25人,周苍柏为主任委员,秦育之、刘天明、胡子仁、刘杰三为副主任委员,郑南宣为秘书长。在此之前,全省4个市和49个县陆续成立了工商业联合会。
  湖北省工商业联合会在建国初期发挥的作用:促进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
  1952年,省工商联为配合“三反”、“五反”运动,针对工商业者存在的旧思想、旧作风和少数人的“五毒”行为,组织工商业者投入“三反”、“五反”运动,努力学习,联系实际,积极坦白不洁行为。促使绝大多数工商业者端正经营作风、守法敬业。1955年6月6日,省工商联召开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确定工商联当前中心任务是把资本主义工商业者的思想改造和企业改选结合起来。
  1958年9至10月,湖北省工商联举行执监委(扩大)会议,传达全国工商联上海会议精神。会议还通过了全省工商业界加速自我改造,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的竞赛协议。接着,开展“破资立社”为中心的整风运动,集中向党交心。交黑心、交白心,交真、交深、交透。广大工商业者思想状况极为紧张。
  1959年6月12至17日,省工商联召开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推动工商者在增产节约运动中积极努力,加强自我改造。1960年1至6月,省、市、县工商联召开各种会议采用“神仙会”的方式学习、自我教育。主要领会刘少奇提出的“包一头包到底”、“顾一头一边倒”的政策。进一步克服思想上对走社会主义道路所产生的动摇和不安情绪。
  1962年8月,省工商联为配合国家调整方针的贯彻,对全省工商工作进行了全面调查,根据公私合营后的变化,提出了《关于工商业联合会当前组织上若干问题的报告》,明确指出新形势下,工商联在代表工商界合法利益、经济改组、企业改造等方面仍有不可代替的作用,仍有保留组织,发挥作用的必要。
  1963年年底,省工商联根据全国工商联的指示,决定对工商业者再进行一次爱国主义、国际主义、社会主义的思想教育,对学习中的一些观点进行批判,又引起工商业者成员思想比较紧张。
  (二)改革开放新时期的工商联组织
  1978年4月,省工商联成立筹备小组,成员华煜卿、甄解放、赵厚甫、马公瑾、黄师让等,逐步恢复省工商联的活动。1980年2月,省工商联召开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大会动员全省工商业者“坚定不移跟党走,尽心竭力为四化”。
  1981年2月12日,中央统战部转发中央批准《关于工商联的设置和编制问题的请示报告》,确定我省工商联干部编制127个,人数占全国各省、市、区的第4位。1985年2月27日,省委批复同意省委统战部关于“县(市)工商联专职干部生活待遇问题”的意见。
  截止1989年10月,全省有工商联会员27729人,其中企业会员4474个,团体会员241个,个人会员4169人。已有84个地、市、州、县(市)恢复和建立了工商联组织。
  1997年7月8日至10日,省工商联召开第八届会员代表大会。宋德福同志当选为会长,谢圣明、胡水生、陈春林、凌然、胡佳星一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当选为副会长。
  1990年11月1日,省委统战部批复省工商联党组:省工商联机关副处及其以下职务干部的任免,由工商联党组审定,报省委统战部备案;正处级干部的任免,工商联党组提出意见报省委统战部审定。
  新时期工商联的主要作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2000年9月18日,省委统战部和省工商联联合下发《关于在全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土中进一步深入开展“双思”教育活动的通知》。2001年6月4日至7日,举办全省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培训班。
  2002年8月9日至10日,省工商联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执委会和领导班子,宋德福连任会长。1 0月14日至18日,在北京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举办第二期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培训班,43名学员参加了学习和培训。
  二、工商界统一战线组织的主要活动
  (一)利用、限制、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
  建国初期,为了尽快恢复省内的经济,省内各级统战部门配合政府动员工商界人士和其他各界人士积极行动起来为。恢复和发展工商各业而努力。这项任务实施中,工商界人士和其他人士进行了下列工作:(1)积极响应政府恢复生产和经营的号召,工厂照常开工,商店照常营业。政府也协助私营企业解决劳资关系问题,使企业主无后顾之忧,专心经营。(2)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动员离汉工商界人士回归恢复生产和经营。汉口著名工商界人士李国伟、贺衡夫、程子菊等人,都是经过工作后,由香港等地返回武汉的。许多去外地的工商人士归汉,不仅使他们的企业恢复了经营,同时也产生了良好的政治影响。(3)认真执行政府调整工商业的指导方针,积极发展社会急需的行业,维持社会一般行业,淘汰社会不需要的行业,把私营工商业初步纳入国家经济计划的轨道。(4)积极缴纳各项税款,认购胜利折实公债和经济建设公债,支援政府增加财政收入,促进财政收支平衡,扭转通货膨胀,稳定市场物价。(5)积极响应政府开展城乡互助,国内交流的号召,从事物资交流活动。
  1950年5月,省人民政府开始进行全省性工商业调整工作,到1950年秋基本完成。这次工商业调整包括调整公私关系、劳资关系、产销关系。其中主要是调整公私关系。通过合理调整,使全省私营工商业者度过了难关,并得到适当发展。据不完全统计,1950年7月以后,湖北省、武汉市劳动局共调处劳资纠纷405件,成立劳资协商会议34个,企业管理会2个,签订劳资协议138件,临时劳资协议26件。
  1951年1月22日,中共中央中南局与湖北省委、武汉市委商定《关于限制侵犯工商业的办法》。3月18日,武汉市工商界举行十万人参加的“反对美帝国主义重新武装日本”的大游行,表现出武汉工商界空前高涨的爱国热情。
  1952年6月,中央召开了第三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从根本指导思想上明确了国内阶级关系和主要矛盾的变化,把对民族资产阶级的统战工作提到更加重要的地位。统战工作的重心逐步转移到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上来。遵照这个精神,省委多次召开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各界民主人士座谈会,学习形势和任务,学习党在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思想改造中的方针政策,组织他们积极投入土改、镇反、思想改造的运动之中,在实践中不断接受教育,逐步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在抗美援朝运动中,各民主党派成员和各界民主人士都明确表示拥护,积极参加各种宣传活动、募捐活动,在共同斗争中增强团结。随着土改、抗美援朝的胜利进行,资本主义工商业得到相当的发展,私营企业利润剧增,达到了解放后的高峰。这时,一部分资产阶级分子唯利是图的本质毕露,他们大肆进行行贿、偷税漏税、盗窃国家资财、偷工减料、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等罪恶活动。面对这种形势,党中央决定开展“三反”、“五反”运动,改造自己,检查工商界一切不法行为。重点打击了极少数五毒俱全,完全违法的资本家,把愿意服从国家法令的大多数民族资产阶级分子团结起来,更好地发挥他们的积极性。
  1952年1月12日,省政府、省协商会、省工商联举行会议,布置“三反”、“五反”运动,省工商联成立增产节约委员会,号召全省工商业者立即投入运动,自己坦白和检举工商界的不法行为。2月3日,为统一领导武汉地区的“三反”、“五反”斗争,中南、湖北、武汉联合组成武汉市反贪污联合检查委员会,即“五反”指挥部。“三反”、“五反”运动,对各民主党派,特别是工商界人士震动很大。“五反”运动有力地打击了资产阶级的违法活动,冲击了资本主义的经营作风。运动中各级统战部门组织有关人士学习,深入地进行工作,促使绝大多数的民主人士提高认识,多数私营工商业者纳入了守法经营的轨道,发展和繁荣了城乡经济。从“三反”、“五反”退款金额看,仅武汉市即达1285万余元(旧币)。经过这次斗争,资本家的“三权”(人事、经营管理、利润分配)受到了限制,变成了三靠,资金靠银行、原料靠国营、生产靠工人。这个伟大胜利,为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奠定了基础。
  1952年5月31日,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城市停止“五反”的指示》。指出:各地除已经进行“五反”的城市的以外,其它城镇一律停止,不再进行“五反”。如有五毒行为而自愿坦白者,政府一律既往不咎;今后如再违犯则从严议处,政府保护一切有利于国计民生的合法经营,工商业者应解除顾虑,大胆经营。6月2日,省委发出《关于“五反”中对工商户的处理等几个问题的指示》,对严惩违法户、完全违法户的处理要恰当,补税退财问题应按中央规定处理,应通过“五反”运动发展党团员和工会会员,“五反”后应鼓励私商大胆地进行正当的合法经营,以恢复和繁荣市场。6月16日,武汉市“五反”运动基本结束。全市私营工商业38293户,除银行、钱庄、行商和航运业外,其余38135户均已定案,其中犯有五毒行为的各类违法户29578户,占工商业总户数的69.63%,非法收入总计6832万元。“五反”运动后,市场呆滞萧条,资本家消极观望,劳资关系紧张,相当一部分企业亏本维持,失业工人高达35000人。
  1952年7月2日,为了开展物资交流,进一步活跃城乡经济,中南军政委员会财经委员会决定举行中南区物资交流大会。省工商联7月2日发出通知,号召私营工商业者参加中南区物资交流大会。指出私营工商业在国营经济的领导下,改善经营,有合法利润可图和广阔的发展前途。广大的私营工商业者应解除思想顾虑,大力组织农产品购销,推销工业品下乡,活跃城乡经济。10至30日,中南区物资交流大会在汉口民众乐园举行。7月,省工商联派大型代表团参加中南物资交流大会,协助工商业者进行交易,拟订购销计划,完成大宗买卖,反映和解决交易进行中的困难问题。9月1日,全国航运业最大的民族资本企业——民生轮船公司,经国务院批准公私合营。9月13日,省委发出《关于进一步贯彻物资交流加强初级市场工作的指示》,强调初级市场工作的总方针是使五种经济成份“各得其所”,要在国营经济领导下,充分发挥私商合法经营的积极性,使私人资本为国家经济建设服务。12月11日,武汉11家公私合营银行接上海总行的通知,联合成立公私合营武汉分行。至此,武汉市私营金融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通过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界人士和全省人民三年的共同努力,到1952年,湖北省的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商品流通均已经达到、有的甚至超过历史上的最高水平。市场物价稳定,人民生活比以前有所改善。这表明:湖北省已经胜利完成了恢复国民经济这一光荣而艰巨的任务。
  (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从1953年起,我国进入了向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总路线,就是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改造,以有利于逐步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力。这时,全省统战工作的重心集中到实现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上。企业改造主要是通过各种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由初级形式(工业是加工订货、统购包销;商业是经销代销)发展到高级形式公私合营,以至全行业的公私合营,给予一定的定息进行赎买,把私人资本主义企业逐步改造成社会主义企业。在对人的改造上,贯彻“包一头、包到底”的方针,所有原工商业者全部包下来成为国营企业的职工,政治上给予公民权利,对有专业知识的和管理才能的,安排一定的领导职务。
  1953年2月16至19日,毛泽东主席视察武汉,听取了武汉市工业、手工业、公私合营企业情况的汇报。毛泽东主席在听取汇报时说,新民主主义是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阶段。在这个过渡阶段要对私人工商业、手工业、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3月下旬,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长李维汉带领调查组来武汉调查。4月28日,李维汉在上海发出《武汉私营工商业的若干问题》给毛主席的初步报告,全面反映武汉私营工商业面临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1953年9月,全省进行私营工商业税收自查补报工作,省工商联对工商界进行爱国守法教育。10月11日至11月2日,中共湖北省委召开第三次代表会议。要求迅速掀起宣传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热潮,并有计划、有准备地开始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954年1月6日,省委召开地委书记联席会议。提出党在农村的任务是逐步实现对农副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与增产粮食。在城镇是逐步地有计划地发展社会主义商业、合作社商业及手工业,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会议要求加强党对市场工作的领导,搞好粮食供应,通过订货和价格政策,逐步将私商纳入国家计划经济的轨道。1月20至28日,省工商联举行执监委员联席扩大会议,号召全省工商业者努力做到“积极经营,争取利用;爱国守法,接受限制;努力学习,认真改造”。1954年2月15日,为了加强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的领导,省委成立工商工作委员会。9月1日,省委批转省财委的报告,决定全省实行棉布计划供应。对私营棉布商先控制,后改造,严禁投机倒把,对私商的改造以批购为主,代销为辅,签订合同,按照国营价格凭票统一出售。所有商品土布一律实行统购,严禁私商自由贩运。11月23日,省委转发省财委《关于公私合营工业企业的报告》。决定对已合营的企业进行整顿,解决合营企业大清产定股,处理“五反”遗留问题、股权、盈余分配、私方人员安排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于条件差、问题多的私营工业企业宜采用初级或中级的国家资本主义形式进行改造,不宜急于进行公私合营。
  1955年3月15至23日,省委统战部、工业部、省人委国家资本主义办公室联合召开全省私营工业及公私合营工业会议。传达贯彻全国第二次扩展公私合营会议精神,总结全省私营工业和公私合营工业情况,提出对私营工业实行“统筹兼顾、全面发展”的方针。6月,省工商联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确定把资本主义工商业者的思想改造和企业改造结合起来,采取“请上来,派下去”的工作方法,加强与各县、市单位负责人及工商界代表人物的联系,使思想改造工作顺利进行。9月7日,省人委转发省国家资本主义办公室《关于防止公私合营的私营工厂抽逃资金抵抗合营行为的报告》,要求在合营准备期间,必须加强对合营工厂工人的思想教育工作,加强企业财务的管理监督,宣传公私关系政策。已抽走的资金,要根据资方家庭经济情况和抽走资金的原因分别加以处理。11月10日,省人委国家资本主义办公室制定《湖北省资本主义工业(10个职工以上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初步意见》。12月12至22日,省委召开地、市、县、镇党委、省委各部委和省人委各直属机关党组的代表会议,讨论并确定了今后两年内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初步规划。12月13日,武汉市人委批准私营食品工业63户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其中有冠生园、汪玉霞、老同兴酱园、天安味精厂等名厂老店。
  1955年12月15至28日,省工商联举行第一届执监委员会第二次联席扩大会议,传达了毛主席在全国工商联执行委员会上的讲话和陈云、陈毅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问题的报告,省委第一书记王任重作《为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的报告。会议号召全省工商业者在党的领导下积极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并要求各级工商联,加强对工商界学习的领导,大力培养工商界的的核心分子,以推动社会主义改造事业。12月26日,为加强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领导,省委成立省委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小组(亦称省委对私营工商业改造小组),统一领导私营工商业、手工业、交通业等方面的改造工作。12月,省工商联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毛主席关于工商界要认清社会发展规律,掌握自己命运的重要讲话。广大工商业者认识到公私合营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也是工商业者的光明前途和最大利益所在。
  1956年1月22至24日,省委召开专员、市长、县长座谈会。决定采取“先粗后细”、“先合后清”,只要申请我们就批准的方法,加速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手工业、交通运输业的社会主义改造。26日省委批转了张体学同志在会上的总结发言,提出在改造过程中要注意不妨碍生产和经营;不准追逼账外资金;做好人事安排等问题。1月25至30日,省工会联合会召开全省职工代表会议,讨论公私合营后改造资本家的工作问题。要求加强公私合营企业中的工会工作。积极做好团结教育改造资本家的工作,加强工人阶级内部团结,在职工中开展党对私营工商业改造的方针政策教育,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会议一致通过《关于加强公私合营企业中的工会工作,进一步贯彻执行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者的方针政策的决议》。1月27日,省委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小组召集六专区、三市电话会议,要求在全行业公私合营中,避免商业网调整的大撤大并现象。合作商店组织起来后,不应普遍实行固定工资制,应区别不同行业的不同经营方法,实行固定工资或计件工资。防止合营后的铺张浪费现象。并对清产核资、房子、债务处理、账面资金等改造中的普遍问题提出了解决意见。
  1956年2月1日,省委发出《关于改造工作中的工资问题及商业网问题的紧急指示》,指出:应维持原私营商店职工已有的工资规定。不应贸然调整商业网,已经进行大合大并的地区,必须根据市场需要,便利群众买卖的原则,立即进行检查,重新适当安排。2月22至29日,省委召开各专区、市和部分县、镇的负责干部会议。根据“肯定成绩,批判错误,纠正偏差,巩固胜利”的方针,决定工作的中心任务是集中力量搞好生产,改善经营管理,进一步做好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工作。会议强调要积极组织好生产,扩大经营,进一步发展城乡物资交流。不轻易改变原有的生产与经营制度,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经济改组、技术改革和调整商业网等工作,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特点,实行多种多样的改造形式,对农村私商采取代购代销的形式予以安排。3月15日,省委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手工业改造工作的指示》,指出对私营企业进行改造。绝不可盲目地大合大并,改变原来的生产运销规律、经营管理制度和服务制度。在社会主义改造高潮中,私营工商业特别是小商小贩,要求公私合营或要求过渡为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的工作人员,应经审查批准,分别情况具体安排,并加强思想改造。已经改造的企业的中心任务是搞好生产,放手批发,大胆销售经营,做好农副产品的收购和生产生活资料的供应工作。1956年4月3日,省委批转省委财贸部《关于在公私合营商业中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和建党工作的请求报告》,指出:加强对资产阶级分子和小商小贩的思想改造是长期的政治任务。通过社会主义改造政策,爱国守法,服从国家计划,新商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使其提高社会主义觉悟,克服资本主义的经营思想和经营作风,树立为生产者、消费者服务的观念。根椐“积极慎重”的方针,有计划、有领导地在公私合营企业中发展党员,壮大党的队伍。4至7月,省妇联与省工商联在全省范围内传达贯彻全国工商业者家属和女工商业者代表会议精神。全省各市、镇先后召开工商业者家属和女工商业者积极分子大会,明确了工商界家属在社会主义改造中的任务和作用。在此基础上,省辖市和较大的县、镇成立了家属学习委员会,小城镇成立了家属学习小组。6月23日,省委发出《关于公私合营从业人员(包括资本主义分子)训练问题的通知》。
  1956年7月15日,省人委发布《关于公私合营企业发放定股定息的几项具体规定》。所有在今年实行公私合营企业的私方股份从1月1日起计算利息,不分地区、行业,不分新老合营企业,不分流动资金与固定资金,一律按本息5厘发付,已经过渡到国营或供销合作社的商业、手工业,不论其业主是资本家或独立劳动者,都按上述公私合营企业的定息办法处理。清产定股工作尚未完成者,暂发一定数额的股息,等股额确定后,再按实数调整。武汉市从7月份开始,陆续发放股息,全市1956年上半年领取定息资方人员13833人,共领股息114万元,所发股息,一律由资方自由支配。8月31日,省委批转省委对私营商业改造小组《关于目前小商小贩的困难情况和解决意见的报告》。报告针对小商小贩安排不当,生活困难等问题,提出对合营商店和合作商店中的困难户,帮助安排其家庭辅助劳动力。对分散经营的经销、代销户,组成分散经营、各负盈亏的合作小组。指定国家商店、供销社商店或合营商店的门市部作为合作小组的中心店,解决其货源及资金困难,加强对小商贩的思想教育,更好地发挥小商小贩的经营积极性。8月31日,省人委发布《关于公私合营企业利润分配上缴问题的几项规定》。合营企业利润以县为单位按每季利润净额30%缴省,70%留县自行掌握处理,武汉市的利润暂不上缴,由市人委根据此精神规定自行掌握。9月1日,省人委发出《关于对合营商业、合作商店和小商小贩贷款工作的指示》。对合营、合作商店和小商小贩的贷款工作,应采取“宽和简”的精神,结合各地对市场安排的措施,扶助其扩大经营,解决小商小贩的生活困难,并对贷款计划和作法做了具体规定。
  1956年9月13日,为搞好公私合营已定息定股企业的工资改革工作,省委在省工资委员会下设“新公私合营企业办公室”,专门办理有关新公私合营企业工资改革事项。10月,省委对资改造办公室发出《关于私营工商业者在改造高潮中增资退还情况的通报》,指出应将改造高潮中的增资退还给工商业者。月底,全省商业退还改造高潮中私商增资61358元,占改造高潮中私商增资总数的81.88%。11月1日,省委对资改造办公室发出《关于设立中心商店加强小商小贩全面安排的情况和问题的通报》,指出:设立中心商店是进一步做好小商贩全面安排的重要环节。城镇要按行业分公司归口,将批发门市部指定为归口领导的中心商店,并指定专职管理人员对小商贩进行全面安排。农村集镇可把分散在农村的小商贩分片定点,划归指定的供销合作社,分销店负责领导。
  至1956年为止,全省实现了全行业的公私合营。全省39610多个工商业户全部参加了公私合营企业,成了国家职工;私人固定资产12600多万元,除定息外,全部转为国家财产;安排1500多名工商业者代表人物担任各种社会职务;有一定专长和工作能力的15名工商业代表人物担任了行政副局长以上职务;118名担任公司科股长领导职务;180人担任企业的正副经理厂长职务,从而在实践中加强对他们的教育改造,即以一定金额的定息和政治安排,以团结、教育、改造资本家的办法,换取了对整个资本家阶级的改造。经过几十年的实践考验,证明绝大多数工商业者的表现是好的或比较好的,他们在接受党的领导,走社会主义道路方面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三、改革开放新时期统一战线为经济建设服务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统战工作在为经济建设服务方面,开辟了新的途径。统战工作与两个文明建设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已经发展到各条战线,方方面面。各级政协、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以及广大非党知识分子为社会主义服务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分子。他们积极参加国家政治生活中重大事项的协商,对现代化建设、祖国统一、改革开放、民主与法制建设,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被党和政府所采纳。他们自觉地把工作重点纳入为四化建设服务的轨道,充分发挥综合人才库的整体功能。努力为四化建设开展经济、科技、法律等咨询服务,智力支边、支农,支援小城镇和办学等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社会各界的好评。
  1982年起,省民进在武汉地区开办了各种类型的文化实习班,计有文理、史、地、英语、舞蹈、美术等班,以《民进文化学校》后为《求实等校》为名称,武汉地区设7个分校,至1985年止,累计开办班次184个,招收学员7837人。
  1982年3月,省工商联成立经济咨询服务工作委员会,针对商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对本省商业工作基本意见和建议》。1983年—1985年,湖北省、武汉市农工为了解决部分高考低分学生就学问题,联合举办中华自修大学,经省教委批准为民办高等学校。此校1985年改为中华大学,设置14个专业23个班次,在校学生达到1251人。世纪之交该校又经省教育厅批准改为九州大学。1985年7月至8月,省民革先后两次组织中医院成员到东西湖区及武汉水运工程学院义务咨询。9月10日,教师节,省民革组织医师、教授多人为武昌200多名中小学教师治病,并编印《嗓音保健》6000册,分发省内外学校,收益突出。9月27目,省委统战部向省委、中央统战部报告“民主党派、工商联开展为四化服务情况”:民主党派办学6所;讲座159次;成立咨询服务小组64个;传授技术;搞活经济;面向社会服务;引进和对外贸易。
  1989年7月22日,为研究统战工作如何为提高经济效益服务的问题,省委统战部会同省政协、省民建等组成调查组,对我省轻纺、机械工业的部分企业进行调查,主要研究企业各类生产指标的完成、管理措施、工人在企业中的地位及作用等问题。
  1989年9月20日,省委统战部与省工商联、省体改办联合向省政府写出《关于进行同业公会试点工作的请求》,提出沙市市、十堰市、宜昌县、汉川县作为试点。1993年5月16日至27日,省工商联召开自办企业“双文明”表彰及业务洽谈会。12月28日,省委统战部请示省委、省政府:省工商联增用“湖北省总商会”名称。1994年8月11日,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智力支边扶贫协调小组办公室复函省委统战部并转宜昌市委统战部:支持建立“宜昌三峡扶贫服务中心”。
  1994年9月5日,省委统战部转发中央统战部《关于大力推动光彩事业的意见》:加强领导,坚持正确方向,制定计划,确立目标。1995年8月8日,湖北省光彩事业促进会举行成立大会。会上非公有制代表人士与光彩事业促进会签订扶贫意向书20多份,总金额达32亿元。接受药品捐赠50万元。
  1995年11月5日,省农工党在武昌举办“国际科学与和平周”义诊活动。1996年5月24日,省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联合召开“为经济建设服务经验交流会”。5月24日至6月1日,全国有关省市民营企业家和香港工商界人士参加的光彩事业赴三峡考察团,对三峡库区考察并进行开发性扶贫。共签约60个项目,资金达16.9亿。
  1996年7月26日,湖北省千里马集团、武汉凯臣集团等6家民营企业捐赠价值14.5万元的饮料、补品、现金等慰问灾区。8月12日下午,香港湖北联谊会向湖北省人民政府捐赠救灾款50万元港币,3万元人民币。8月15至17日,香港朋友杨克平先生一行5人来汉考察,捐资3万元人民币抗洪救灾。8月20日下午,武汉鹏凌集团与武汉市桥口区联合举行欢迎奥运体操健儿李小双、黄力平等庆功会。鹏凌集团总裁陈春林捐赠30万元支持我省体操事业。8月23日,丝宝集团捐赠15万元给鹤峰县助建一所小学。
  1997年1月5日,省工商联在东湖宾馆召开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双文明座谈会。1997年1月18日,光彩事业项目——香港蔡如青先生捐资200万元修建的“知青学校”在我省大悟县禹王镇竣工。1997年10月27日,省九三组织“九七湖北科技周”,10多名专家、教授参加现场义诊。12月18日,香港苏福生先生捐资修建的咸宁市高槎光彩小学举行落成。
  1998年3月29日,湖北多人多集团与中科院水生生物研究所举行全面经济合作水产养殖工程技术的签字仪式。
  1998年8月4日,省委统战部与省工商联组织部分民营企业家到黄石防总捐款物价值22万元。8月12日,广东企业集团向湖北灾区捐赠50万元。8月13日,香港英皇集团董事局主席杨受成向湖北灾区捐赠港币200万元。8月19日,香港富华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向湖北灾区捐赠200吨面粉。8月26日,香港湖北联谊会向我省灾区捐款11万元人民币。8月27日,陕西省九三学社、“康旺抗菌制品公司”向湖北灾区捐赠药品。9月3日,武汉鹏凌集团向阳新和蒲圻灾区分别捐衣物价值30万元和15万元。9月4日,香港车镜有限事长苏福生向黄石灾区捐款10万元。9月17日上午,海南省农工成员、海口市立升饮料设备公司陈良刚向我省灾区捐赠23台净水器价值46万元人民币。9月19日,“丽化丝宝集团”捐赠20万人民币兴力学校。9月20日,中央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刘延东到嘉鱼牌洲湾考察看灾情,给灾区捐款7000元。10月9日,由省委统战部等七单位对口支援汉川灾区捐赠的七卡车物资运抵汉川灾区。10月9日,香港南华贸易有限公司向汉川灾区捐赠价值5万元的棉被。10月16日,贵州巨星集团在洪山宾馆举办“帮助灾区重建家园贸易洽谈会”,共签协议金11.05亿元。
  1999年5月9日至11日,中央统战部组织全国人大代表、会同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常委中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50余人,来我省宜昌三峡库区进行为期三天的光彩事业考察活动。1999年7月31日至8月2日,民营企业家及港澳台商15人赴十堰市,对有关光彩事业扶助项目进行前期考察,达成协议资金15亿多元。
  1999年11月8日至11日,湖北省部分民营企业家和党外专家学者42人,前往十堰市进行扶贫考察,兴办光彩事业项目。共签订光彩项目10个,总金额6000多万元。丝宝集团捐款40万元人民币,兴建光彩小学3所。12月28日,荆州美力集团在兴山县兴办的光彩事业项目——樊达魔芋加工厂开业。项目投资500万。
  1999年12月19日,召开省光彩会二届一次理事会。进入新世纪,统一战线服务经济建设的力度增大,注重服务中心工作的实际效果。一是积极探索发挥统一战线“智囊团”、“人才库”整体功能的新路子。一方面每年都组织党外代表人士到省内外进行调研考察,为湖北省的改革与发展建言献策;另一方面,还通过接待中央统战部组织的大型考察团,反映湖北的意见和要求,如成功地接待了民盟中央“西部大开发”赴鄂考察团,通过民盟中央向党中央、国务院反映湖北省参与服务西部大开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激发了湖北省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热情。随后又组织省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进行考察,为我省抢抓西部大开发机遇提出了许多对策建议。二是以湖北海外联谊会为依托,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联系广泛优势,为促进湖北的经济发展作贡献。湖北海外联谊会、香港湖北联谊会成立后,为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宣传湖北、促进湖北与海外的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做了大量工作。三是以光彩事业促进会为阵地,积极为湖北省扶贫攻坚作贡献。至世纪末,全省投身光彩事业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500多人,实施项目近400个,到位资金约14亿元。据统计,几年间仅由省委统战部联系捐资兴办的“光彩学校”就有38所,捐资达千万元;投入社会福利资金1亿多元,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参与国营企业改革和再就业工程。四是以湖北知识分子联谊会为载体,组织党外知识分子开展立足岗位作贡献活动。武汉钢铁公司党委统战部广泛深入开展“爱、献、作”活动,收到明显效益。在武钢召开了现场会,进一步完善了措施,明确了目标,形成了激励机制,在全省范围推广了这一活动。省委统战部每年都组织党外专家、学者到基层进行科技咨询,深受当地欢迎,探索出了一条用科技知识开发式扶贫帮困的新路子。还积极组织党外科技人员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结合,促使知识与资本“联姻”,优势互补,促进了光彩事业向纵深发展。
  招商引资。为做好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省委统战部专题召开了“全省经济领域统战工作会议”,确定了全省统战工作的着力点与突破点。大力推动光彩事业,实施“回归工程”。组织16家民营企业参加2002年全国乡镇企业东西合作经贸洽谈会。组织部分民营企业家赴西藏山南地区考察光彩事业项目。拓展光彩事业,确立新项目30多个,到位资金1.5亿元人民币。新建光彩小学8所;培训下岗人员近万人;新安排就业4500余人。组织党外专家、学者赴十堰山区开展科技咨询。引资扶助3所高校150名特困生。邀请和接待港澳和海外朋友10批次300余人。邀请40多位香港朋友在深圳召开2次“恳谈会”,就如何进一步改善湖北省投资环境,加强与港澳人士、工商社团交流交往等问题听取意见和建议。
  2000年4月28日,湖北国有企业“学爱作”活动武钢现场会在武钢召开。2000年5月8日至13日,民盟中央西部考察团前往我省十堰、襄樊等地考察。9月16日,省民进举行“参政议政工作暨西部大开发战略研讨会”。9月28日,省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主要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考察武汉市市政建设。2000年7月16日至27日,省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专家学者分两路对恩施、宜昌和襄樊、十堰、神农架等地进行了考察调研。6月21至24日,在汉部分高校党外专家学者一行18人赴武穴市进行为期三天的科技咨询服务。2000年10月25日,全国工商联民营企业文化建设经验交流会在汉召开。2001年5月28日至6月6日,由中央统战部组织,全国人大常务会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成思危率领的民建中央赴湖北“三农”问题考察团,就科教兴农、增加农民收入问题在我省武汉、荆州、恩施、宜昌等地进行了考察。6月6日,省委、省政府召开民建中央赴湖北考察“三农”有关问题座谈会。2001年6月23日,国务院三峡办移民局和中国光彩会在宜昌举办“光彩事业三峡行活动”。2002年8月23日至9月3日,省新一届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赴四川参观考察。2002年8月29日至9月3日,湖北光彩会、海联会考察团赴西藏考察,向西藏捐款25万元人民币。